前不久,南平市市人民政府公司办公室下发了《南平市“武夷山水”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此次下发的新《管理办法》对2019年7月颁布的原《管理办法》开展了修订。
伴随着“武夷山水”地区公共品牌文化建设持续大力开展,其知名度也慢慢扩张,以便融入新形势下发展趋势规定,我区对原《管理办法》开展了修订。
《管理办法》修订后,由原先的总则、“武夷山水”商标批准应用、“武夷山水”商标的管理方法、“武夷山水”商标的维护、附录共5章29条改动为如今的总则、准入条件、监管、权利和义务、撤出、附录共6章27条,章节目录区划更加有效、清楚。
新《管理办法》指向入的标准及范畴开展了优化。调节后,纳入“武夷山水”知名品牌管理体系的有“武夷山水”品牌产品生产制造主体、受权应用“武夷山水”商标的生产制造主体和受权应用“武夷山水”商标的业务型主体三种种类,扩张了纳入“武夷山水”品牌营销的类目和范畴。
除此之外,新指向入范畴开展了提升,偏重于将省部级及之上骨干企业、具有地区特色食品的生产制造主体和一部分非物质文化财产维护企业传承人制做的商品纳入准入条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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