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下的士后被撞,把出租车公司也告了!法院这么判……

新闻 · 2020-03-28

凌晨时分

喝醉的小朱想乘的士回家了

想不到下车后却遭受车祸事故!

安全事故产生后

小朱虽与肇事主黄某达到赔偿协议

但他觉得

出租车公司及司机

也应担负法律责任

前不久

厦门湖里法院公布这起案子

事儿的诱因历经是那样的……

17年10月4日零晨,喝醉的小朱乘的士前去高崎中埔,当车子行车到取得成功大路时,小朱数次规定下车。

0时35分上下,忍不住小朱数次规定,司机王某开车行车至嘉禾路飞机场道路时,在非辅路行车道上让小朱下了车。下车后,因为酒劲上边,小朱蹲坐在跨过机动车辆路面中央政府的防护道路绿化上。

1时7分,正当性小朱站站起要迈向行车道时,被一辆忽然行车而成的轿车碰伤。

安全事故产生后

小朱被送到医院门诊救治医治

并与肇事主黄某达到赔偿协议

小朱觉得,自身遭受车祸事故

除肇事者车子有义务外

出租车公司及司机一样也应担负法律责任

遂将二者告到法院

司机王某编造谎言,小朱坐着前座位上,数次敲打中控台规定下车,自身大费周章才将车停靠马路边,让其下车。

那……

这义务究竟该算谁的?

湖里区法院依据案发地监控视频判断

的士司机王某让小朱于机动车辆主干路内下车,下车地址间距马路边还隔了一个道路绿化与辅路。王某明知道小朱那时已处在喝醉情况,在该地址下车将会对其导致威协,但并未挑选比较安全性的辅路靠右边让小朱下车。

因为出租车公司及司机王某均认可彼此中间存有劳动合同书关联,司机配用旅客是执行职务行为,因此此案托运人应是出租车公司。

小朱是根据道路游客货物运输合同法律事实提到此案起诉,其规定司机王某担负法律责任欠缺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未予适用。因而,在此次安全事故中,出租车公司要承担小朱无法赔付一部分20%的承担责任。

最后,湖里区法院一审理处出租车公司赔付小朱5158一元。

编写:曾欣悦 值勤负责人:蔡倩倩

文章推荐:

晋级!谷爱凌冬奥会首秀!今日看点→播报文章

金色的冰墩墩来了!整个网络都在寻找链接……播报文章

逆转!赢了!3-2杀韩国夺冠!你总能相信中国女足!播报文章

夜读|愿亲人深情共白头播报文章

刚刚!厦门疾控发布重要提醒广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