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我区得到的资金将综合用以乡村振兴试点村基本建设,款列“2120501—城镇小区清洁卫生”学科。在其中,延平区得到268.46万余元,建阳区得到201.34万余元,光泽县得到218.十二万元,武夷山市得到184.56万余元,建瓯市得到167.79万余元,顺昌县得到151.01万余元,浦城县得到151.01万余元,光泽县得到117.40万元,松溪县得到83.89万余元,政和县得到134.23万余元。
除此之外,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两亿元,我区得到2237.14 万余元;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一亿元,我区得到1118.57 万余元;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一亿元,我区得到1118.57 万余元;省财政厅、省园林局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一亿元,我区得到1118.57 万余元;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一亿元,我区得到1118.57万余元;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五千万元,我区得到559.29 万余元;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下达今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性资金五千万元,我区得到559.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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